晴天。
斯特凡诺准时到达了约定的地点。
工作日的午后,河岸公园游人稀少,他顺着小路没走两步,就看到约来的人正闲闲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望着远处的河面出神。
是不是单纯地在发呆也说不准。
“好看吗?”
“没什么意思。”伦诺克斯摇摇头。警官先生刚才并没有注意到有人走过来了,他听见说话声才转头,目光往这边看过来;年轻人的眼睛是一种近乎透明的榛子色,随着偏头的动作,双眼似乎一下就被明媚的日光点亮了,“下午好。喝吗?”他伸手递过来一个外带纸杯,这是他来的时候顺手在路边店里买的。
“谢谢。”斯特凡诺接过来,随后在长椅的另一边坐下了。他看了眼杯子上的标签,是外面的一家连锁咖啡店。
“燕麦奶不加糖。只不过没挑到你喜欢的豆子。”年轻的警官阁下今日休班,一头没打理的短发乱糟糟的,脖子上缠着灰黑色的围巾,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揭开自己的那杯饮料喝了一口。
斯特凡诺惊讶于他对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记得这么清楚,但道过谢后也没继续在这个话题多谈。“我要的东西呢?”他问。
伦诺克斯从背来的包里抽出一份文件夹,“只能在这里看,”他说,“不能带走。”
斯特凡诺伸手接过时感受到资料的厚实程度。“这么多。警察局的人应该都很喜欢他吧。”
“一部分吧。”伦诺克斯想了想,“怎么说呢。大家对他的期待值越高,越说明警察办案无能。不喜欢他的人可能比喜欢他的还更多。”
斯特凡诺伸手翻开第一页,资料夹的左侧用回形针别着一张照片,是一片黑色的侧影,除了模糊的半张脸,只能看出头顶的一对尖耳朵以及黑色的长披风,但这确实也已经是官方最清晰的图片记录了。
蝙蝠侠,两年前出现在哥谭市。
哥谭警局第一次对“蝙蝠侠”进行正式调查是在5月15日,那时他刚把一名受贿的警探收拾了一顿,专案组收集了过往的案件,发现这位神秘人在过去的五周内已经发动了78次袭击,从街头犯罪到上层,一个都没放过;
5月19日,蝙蝠侠闯进了时任警察局长在家里举办的宴会,剪断电线、附赠一个烟雾弹,把勒布局长和几位太太小姐吓得不轻;
6月2日,专案组派一名女警官在东区假扮半夜孤身回家的女性、又派另一名男警官假扮酒鬼,还在周围埋伏了8个人,但是蝙蝠侠没出现;
6月5日,蝙蝠侠把黑手党老大扒光衣服捆在家里,还把他最爱的一辆劳斯莱斯开进了河里;
……
他阅读的速度很快,目光偶尔会在感兴趣的某一行字上多停留几秒,几乎让人怀疑他有没有真的在看——不过这一点伦诺克斯倒是已经很了解了,就算你现在把文件夹合上、斯特凡诺都能告诉你哪一页的哪份报告记录了什么内容。
“这里我也有印象。没想到和蝙蝠侠还有关系。”斯特凡诺翻阅的动作停下来了。
伦诺克斯往他手里看了一眼,“哦,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
前两年,6月,警局在东区围猎蝙蝠侠的时候,勒布局长派出了18人的精锐队伍、甚至用直升机扔了混凝土破坏弹和□□,炸毁了整栋楼,但最后废墟里什么都没有找到——那个人、那个传说、或者随便什么东西,不仅全身而退、甚至还有余裕救下废楼里的一只流浪猫。
那天晚上的动静搞得太大,凌晨五六点现场就聚集了大片看热闹的市民,因此当时流入网络的视频照片等也就格外多:无数镜头拍到大片的蝙蝠群迎着日初出现,蝙蝠冲散了警察、人群,场面极其震撼,就像是一片遮天蔽日的乌云,将整座城市卷入其中。
他的目光在那两页纸上多停留了一会;
再往后翻,和蝙蝠侠有关的案件却随着时间越来越少。
等得无聊,伦诺克斯端着杯子随意地往周围看了看,在几米开外的另一张长椅上看见了帕特里克。这位先生总是和斯特凡诺同进同出,对此他并不怎么觉得意外,于是愉快地挥手打了个招呼。“你们两个倒是什么时候都在一起呢。不担心有什么话他不能听吗?”
“有什么不能听?”青年伸手将文件夹翻到下一页,“都死过一回了,还有什么不能说吗?”
“你说的是车祸?”
“你早几年就看过案件的卷宗了吧。现在是在装傻吗?”
“等一等等一等、先别生气。我这么说还不是怕你听了不高兴?”伦诺克斯配合地露出一副无辜的神情。他是亚裔,就算实际年龄其实比斯特凡诺还更大几岁,只看样貌的话却显得非常年轻,完全看不出来毕业之后已经在警局工作了六年多,“毕竟看一般情况,你一句说很多的时候就要生气了不是吗?不过你也一样调查我,所以我们扯平了。”
“——莱尼。”斯特凡诺靠着长椅的椅背,听起来倒不像是生气,反而是一种很温柔的语气,他也没抬头,还是在看手里的资料,“我们认识得太早了。你看,蝙蝠侠还没出现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见过面了。”他说,“要是再迟两年,说不定你我还能断干净点。放到现在,事情要是爆出来,我们要一起进去的。我们只能绑得更紧……现在任何一个人想要离开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对吗?”
有些话在熟悉的人之间点到为止即可,年轻人只是微笑一下,闭口不接这个敏感话题。“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听听你说车祸的事、想多了解你而已。毕竟卷宗里只是案件本身,比起这些、我更想知道前因后果。”
“我被他们找了三次,前面两次是绑架,最后一次是在医院。第一次是要我签股份转让协议,剩下两次是要我用韦恩企业的基金会给他们洗钱。”
“你转让了股份?”
“没有。那一次警察到的很及时。烂归烂,警察局里面确实也还是有好人在做事的。
车祸发生的那一年,斯特凡诺17岁。布鲁斯·韦恩下落不明的第二年。
斯特凡诺跳级读大学的第一年,那时正在回家的路上,他和帕特里克同车。他们两人都坐在轿车的后座,肇事货车当时撞的是车尾靠斯特凡诺的那一侧,后来轿车起火发生爆炸,还好人已经从车里出来了,现场无人死亡,但是送到医院时,后排的两个人都已经昏迷了。
帕特里克身上主要是皮肉伤,还有轻微脑震荡以及部分骨折骨裂。斯特凡诺伤得更重,当时以为瘫痪了,好在只是脊髓震荡、一种最轻微的脊髓损伤,一段时间后就恢复了;除此之外,膝盖粉碎性骨折,后期还另外做过手术,但就算是后续积极复建、也没办法再恢复到出事之前的运动水平了。
“然后呢?”
“忘记了。”
“忘记了?”
“对。”他说,“撞车之后的事情有一段完全不记得。虽然不应该……但是再有清晰记忆的时候就是在医院里醒过来的时候了。然后那些人直接找到病房里来,门口外面的警察就和不存在一样。”
“他们才刚找过你就出了车祸,之后又马上到医院找你。这种事情听上去就不对吧。”
“人都死在监狱里了,再怀疑什么也来不及了。”肇事的货车司机全责,再加上醉驾,但是因为积极投案,当时判了两年;只是在监狱里的第二年初,就因为斗殴重伤不治死了。
“他们在医院里说什么了?威胁要杀人?”
“无非是砍手指什么的……就是一些比较恶心的事情。那些人又不傻。我死了他们才是一分钱都拿不到。”难得的冬日晴天,午后的阳光正好,两个人言辞轻松,就像是在说故事,“不过小时候想不明白,只觉得大家都要因为我死了。”
一段沉默。
因为再之后的事情就不必说了,他们都知道这个故事将会如何发展:钱。首先他需要很多钱。
他手上要有武器,他才有资格张口说话。钱不是最好的武器、但已经足够好了。
从开头就能看出这会是个糟糕的故事,伤害最轻的解法就是自己一个人拿笔往下写,其他所有人都与此无关——
“韦恩”这个姓氏光芒万丈,注定要承载人群的审视;这些韦恩似乎总是被这个城市裹挟着往前走。
斯特凡诺合上手里的资料夹。
“就这些吗?看起来最近好像没什么消息。”
“算是吧。自从戈登局长上任,对蝙蝠侠的事情也没抓的那么紧了。怎么了?蝙蝠找你麻烦?”
“暂时没有。”斯特凡诺摇头。
“不管怎么说……蝙蝠侠对于公众的情绪确实是有积极的影响,起码街头的犯罪率有所下降。这算是一件好事。”
“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讨厌蝙蝠侠?”
“……不。没什么感觉。”他说,“——我讨厌哥谭。”
“口是心非,韦恩先生。”伦诺克斯没忍住笑了下,“真正讨厌哥谭的人早就已经搬走了。而你是读完大学以后还选择回来,现在和我说讨厌哥谭?”
“这并不冲突。我讨厌哥谭、但是我不想把父亲母亲留下的东西让给别人。仅此而已。”
“你哥哥现在回来了。他也一样可以管理公司,就算对企业管理完全不懂、也就是聘请几个职业经理人的事情而已,这些对你都没什么影响。”
“他一样是留给我的遗产。”
“你说什么?”这下伦诺克斯真的笑出声来了,“你们哥谭人都是疯子吗?——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可以理解唯一的亲人对你来说很重要,但是正常人会说这种话吗?”
“随便你怎么想吧。”斯特凡诺把文件夹还给他。他站起身准备走了,“只要他还在,我就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