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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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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行。

从上床上的第一刻起,她就不停地发抖,脑海里涌出无数个可怕的画面,就好像小时候走过一片泥塘,忽然间无数的青蛙跳了出来,她不怕一切昆虫,唯独害怕这种软软粘粘的东西。

她躲到卫生间里哭泣,足足一个小时没有出来。

中途,他敲了敲门说:“潘星雨,亲爱的,你可以尽情地哭,但不要反锁门。”

“我不反锁,但你别进来。”

“OK。亲爱的。”

等她终于出来时,眼睛已经肿成了桃子。

他搂住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不断地抚摸着她的头发。

“有些事我不想说,有些问题我不想回答,”她的鼻子堵得厉害,“你能不能别问?”

“好的,不问。”

泪水和鼻涕打湿了他的胸口,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把你的衣服弄脏了。”

他干脆脱下来递给她擦脸。

她终于平静下来,走到床边,拾起一个枕头拍了拍,说:“来吧,现在可以了。”

见她一手抱着枕头一手叉着腰,一脸的不在乎,他不禁往后退了一步,失笑:“潘星雨,我不会勉强你做任何事,你也没有义务讨好我。”

“谁说我在讨好你?”

“氛围……”他抓了抓头发,“似乎不大对。”

“放点音乐?”

见他不吭声,又加了一句:“法语的?”

他摸了摸她的额,确定没有发烧,又检查了一下她的心跳。心跳一百一,这种时候,也算正常。

“来吧。”他说。

虽然又高又瘦,但他的肌肉线条异常清晰。四肢修长,腹肌紧致,双腿像短跑运动员那样结实健壮。星雨看过很多网络写手的专访,印象中,写手们都长得比较胖。长时间的枯坐打字,吃零食,用脑过度和不规则的作息都会让他们发胖甚至脱发。如果不是焊工,她恐怕也是这样。蓟千城曾经提过自己喜欢网球,他七岁开始学网球,曾拿过青少年网球巡回赛14岁组的男单冠军。

“所以你在清华是体育特长生?”星雨当时问道。

“不是。我是保送生。”

“那你怎么说高考发挥失常了?你都没参加高考。”

“因为我长得就是一幅高考发挥失常的样子啊。”

看着他训练有素、白璧无暇的身体,她不禁想起自己满身的伤痕、满手的焊疤和大小不一的脚——

她又跑进了卫生间。

这一次是呕吐。来得如此突然,她都没有时间掀开马桶盖,纯白的大理石地面被她吐得一踏糊涂。想起他的洁癖,她跪在地上用卫生纸清理,一遍又一遍、里里外外地擦拭。害怕扔进去太多纸会堵住马桶,她又不停地冲马桶,为自己弄出的声音感到狼狈。

怕身上气味难闻,她又去冲了个澡。

精疲力竭地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正坐在床边的沙发上看一本厚厚的小说。她扫了一眼封面就知道是自己几年前曾经推荐给他的《卡拉马卓夫兄弟》。星雨的语文老师潘志远是俄罗斯文学爱好者,家中藏书的三分之一是俄罗斯小说。第一次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星雨还在读初二,潘老师说这本书对俄罗斯文学乃至对世界文学史的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她看过一遍,年纪小,没怎么看懂。高二的时候又看了一遍,才觉得是难得的好书,于是反复向原木推荐。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在这种时候拿出来看,是有睡前阅读的习惯,还是暗示他已知道她是鱼藏?

“对不起我得躺一会儿。”她吸了吸鼻子,肚子依然难受。空调很冷,水沿着湿漉漉的头发滴在后背上,阵阵发凉。

他找了件棉布的T恤让她换上,帮她掀开毯子,她钻了进去。

见她的头发太湿,他让她趴在床上,用浴巾帮她擦干。

“会不会是蘑菇有问题?”他问,“如果是,咱们得去看医生。”

“如果是蘑菇有毒,你也会吐啊,而且我们已经死了。”

“OK,你先睡,我再坐一会儿。”

她扫了一眼宽敞的卧室和一屋子精致的摆设,忽然间感到自己来错了地方,怯怯地说:“要是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回家。 ”

“用不着。我可以睡客房。”他想了想,又说,“客房不行。万一半夜你喘不上气呢?我还得留在这里给你做人工呼吸。”

她看着他,无声地笑了。

虽然很累,身体也不舒服,她闭上眼,却很久没有睡着,只是安静地听着屋里的各种声响。

他继续看了一会儿书,显然看不进去,书页来回地翻着,哗哗作响。然后蹑手蹑脚地去卫生间洗漱,怕打扰她,水笼头都没有拧大。回来的时候,他在床头柜上加了一盏夜光灯,光线调暗,又把窗帘拉开,让外面的街光照进来。

其实有他在身边,她也不怕黑。

他静悄悄地钻进毯子,睡在她的身后,手指轻轻地划着她的背。

她没理,假装睡着了。划着划着,她真地睡着了。

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将她们拉在一起,越来越紧。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抵抗,也不知道能抵抗多久。

* * *

从那天开始,他们保持着每日各写四千字的速度,灵感强烈的时候,甚至能写一万字。

结果那一个月,他们就写了25万字,小说很快接近尾声。

写到15万字时,他们以“星城”的笔名开始在女频上更新,很快冲上榜单。更新到十万字时,已经是频道季榜第一。故事当然是好故事,星雨的文笔加上蓟千城的节奏,正好形成最佳互补。这当中,蓟千城的“初始宣发”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男频科幻大神改写女频言情小说,与菜鸟级别的神秘女生合作,一时间成了粉丝们热议的八卦、频道宣传的噱头。一改往日低调的作风,蓟千城开始在微博里频频聊起这部作品,让自己的写手朋友也帮着提及,对于网站编辑提出的采访,除了不愿刊登照片外,他也不再拒绝。

星雨不大喜欢这样的炒作,只想安静地写稿。但她不得不承认,没有蓟千城的吆喝,没有男频大神成千上万的粉丝支持,《七年十一天》多半也会取得好成绩,但肯定不会这么快,点击也不会这么高。没有汹涌而来的评论和赞美,她也不会自信力爆表,越写越来劲儿。

“我们是很好的搭档。”蓟千城说,“天生一对。”

她表示同意。

她依然住在玉合路的小公寓里,只是偶尔去他家过夜。天气不好的时候,他会去设备厂接她上下班。每天早上他们都会去鹿角湖公园采蘑菇。经常一起吃饭、散步、讨论写作进度。

但她从不承认他是自己的男朋友。

有一天她和娜娜逛商场,适逢商场做活动,她想起家里的冰箱坏了,就用他的信用卡买了一个小冰箱。她倒是不缺钱,只想体会一下刷别人的卡是一种什么感觉。感觉就是买完了冰箱,又买了一个沙发。服务员说买沙发送茶几,她又去一楼买了一套漂亮的茶杯和一个茶壶。

她很老实地在第一时间向他汇报了自己的消费。

他回了一句:“所以,你终于承认是我的女人了?”

她硬邦邦地回了三个字:“我不是。”

付钱的时候,娜娜一眼就认出来不是她的卡。

“你怎么知道?”

“就咱们的收入,不可能有这种颜色的信用卡。”

她看见了上面的名字,叫道:“哇!你都用上人家的信用卡了,还说不是男朋友!”

* * *

冰箱送到家的第二天,星雨的手机响了一下,她瞟了一眼,是个陌生的号码。

一开始她不想接,怕是萧有田或萧金桂,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是秋喜。

自从那日相遇,星雨拒绝留给她自己的电话和微信,秋喜很知趣地没有再来联系她。

“我去过几次鹿城咖啡,她们说你辞职了。”她在电话里问道。

“对。”她就答了一个字,懒得解释更多。

“我姐给我寄了一箱家里做的熏肉、笋干、腊肠和灯影牛肉,”秋喜的声音很轻,带着明显的讨好,“都是你以前喜欢吃的。想送几包给你尝尝。”

星雨不禁想起小时候,家中逢年过节也做熏肉,但主要是待客之用。一般会故意不煮熟,切成方块端到桌上摆着,样子好看,味道诱人,就是啃不动。等客人走了,这才回锅用大火蒸软,家里有两个大男人,这样的好东西根本轮不到她就被吃光了。

她仅有的几次吃熏肉的机会全是在秋喜家。春喜的婆家在镇上是数一数二的大户,每年春节,她都是大鱼大肉地往家里拿。秋喜的父母常年打工,春节回来,会带给女儿们攒了一年的好东西:书、玩具、衣服、电子琴、数码播放器……星雨知道这些秋喜都会和自己分享,甚至可以借她带回家去玩几天。

最令星雨念念不忘的,则是秋喜妈妈做的灯影牛肉:薄如蝉翼,麻辣香脆,吃起来毫不费牙。每次回家,秋喜妈妈都会做很多盒放在冰箱里,开学的时候,秋喜都会特地带上一盒给星雨。

想念家乡的味道,她终究还是去见了秋喜。

她住的地方在洛南街的另一端,属于江州美院的教工宿舍。萧有田来江州后,为了避开他,也为了打工方便,星雨曾经想过来这一带租房,很快就被租金吓跑了。

原来这里的大学都有自己的附属中学,而且每一个中学都不错,于是乎,洛南区就成了江州最贵的学区。家长为了让孩子进重点高中,什么价位都愿意出,房价越炒越高,早已没有什么可租的空房。

此时此刻,秋喜已经大学毕业,就算立即找到工作,工资也高不到哪里去,一时半会儿应该住不起这里的房子,除非是多人合租。

出租车将她带到一个独立的小院,秋喜早已在门口等候了。

她带着星雨参观了屋子的客厅和后院,说这是美院的博导楼,一栋四户,三室两厅,设施虽然老旧,但很安静。

“是你租的?”星雨问道,“租金不便宜吧?”

“我哪租得起?男朋友租的。”秋喜笑道,“屋主是个刚退休的教授,打算去国外跟女儿住,就想把房子租出去。这一带房租贵,如果纯粹为了挣钱,分租肯定赚得更多,但房子就毁了,邻居也不高兴。教授不缺钱,只想找个靠谱的人帮他看着这个房子,我男朋友也是运气好。租金没你想的那么贵,但的确不便宜。”

“你已经找到工作了?”星雨又问。

“嗯,还在试用期,在一家传媒公司实习,帮着搞点策划。”

星雨没有细问,她不想与秋喜有太多的联系。

桌上摆着几碟已经做好的小菜,都是家乡风味。正当中的熏肉笋干是最地道的石淙菜,旁边的蒜苗炒腊肠也是她喜欢吃的。清蒸鲈鱼滑嫩鲜香,冬瓜汤清淡爽口。

她们在饭桌上不咸不淡地聊着,都是秋喜主动说话,星雨只是个安静的听众。问近况,她说忙着烧焊。又过了十几分钟,饭吃完了,秋喜端上来一盘樱桃。星雨吃了几个,正想站起来告辞,还没抬腿,秋喜忽然说:“对了,你和原木一直都有联系是吗?你俩已经接上头了?”

星雨愣了一下。

她记得秋喜说过,这些年她一直在追看星雨的小说。作为一位了解事件起因的人,她很容易从蛛丝马迹中猜出她与原木是否保持着联系。比如“代更事件”后的粉丝骂战,秋喜不难猜出这是星雨又一次紧急更新惹出的麻烦。而且原木还在微博上公开@过鱼藏。

但她还是死鸭子嘴硬:“没有。”

“原木就是鹿城咖啡的老板蓟千城呀,”秋喜幽怨地看着她,“你在他手下打工,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星雨的心猛地一跳:“你是从哪听说的?”

她没有马上回答,慢吞吞地吃下一颗樱桃,将红红的小核吐在手上:“一个月前,原木去拉萨参加了一个粉丝的婚礼,拍了好多张合影。那粉丝私下里就跟闺蜜说见到原木本尊了,人长得可帅了。闺蜜也是个写手,就把照片发给了另一个朋友……不知怎的,照片就在女生的写手群里传开了。我的毕业论文不是写的网络小说吗?当时为了调研,加过好些写手群。现在那个新婚的女粉丝正哭着喊着请大家删照片呢。”

秋喜说罢掏出手机,在相册上划了划,递给星雨。

星雨一看,果然是拉萨婚礼的三人合影。正当中是蓟千城,左边是穿着敬酒服的瑟瑟、右边是举着酒杯的白象。他因为又高又帅,又穿着西装,站在那里就好像他才是新郎。

星雨顿时觉得头大如斗。

秋喜研究着她的表情,问道:“那……蓟千城知道你是鱼藏吗?”

她抿着嘴,摇了摇头。

“放心,你的秘密在我这里很安全。”秋喜郑重地保证。

星雨良久地看着她,点了点头。

“所以——原木在《七年十一天》里提到的那位神秘的合作者,就是你?”

星雨又是一愣:“你怎么知道?”

“笔名是‘星城’呀,用脚趾头想都能猜到。”

“……”

“星雨,从乡村到城市,别看咱们一路走得磕磕巴巴,但最后都找到了幸福。”她笑着抓了一把樱桃塞进她的手中,“吃啊,多吃啊,这是特地给你买的。”

“你误会了。原木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们只是合作伙伴。”

“那就更要恭喜你。找一个心心相印的写作伙伴比找一个男朋友可要难多了。”

星雨看了一眼秋喜,心想,这倒是实话。

身边有个小书架,上面摆着一排书。无论在哪里,星雨对书都有着浓厚的兴趣,她随手翻了翻,问道:“秋喜,你还在写小说吗?”

“早就不写了。”她叹了一声,“刚上大学那阵,怕人揭发,成天提心吊胆,学业也跟不上,哪有心情写小说?等终于熬过了大一大二,家里又出了事,开始忙打工——刷盘子、发传单、做家教……几年不写,手已经生了,读者早就跑光了,网络文学的气候也变了。”

星雨在那排书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封面,随手抽出来翻了翻,忽然问道:“秋喜,你的男朋友是不是姓沈,叫沈易?”

那是一本她看过很多遍的老书——《普通人:101后备警察营以及波兰的最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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